今年的“五一”假期,我依然保持著和平時一樣的上班節奏。
1日下午3時,一位老黨員氣沖沖地來到村部,他還沒有坐下就開始激動地數落:“我兒子太不負責任!村民組有大小事,他從不和村民商量,現在我莊子上正在修路,我家門前的路只有10幾米,卻不給我修,我要告他!”這位老黨員的兒子曾是村干部,退職后擔任村民組長。父子倆為修路“針鋒相對”。我看老黨員過于激動,便慢慢找話題去緩和他的情緒,但老黨員卻撂下一句話“你處理不了,我就去找鎮政府!”便起身走了。我想,父子間鬧點矛盾很正常,老黨員回去后有可能很快就消氣了。
2日一天,我的電話一直響個不停。來自老黨員所在村民組的就接了6個,每個電話都耗時半個小時以上,我的手機一直“高燒不止”。這6個電話都反映同一個問題——修路,都要求把路修到自己門口。經過反復溝通,電話那頭的情緒逐漸從不滿轉為理解,而我也已口干舌燥。后來我明白了其中的緣由,老黨員在發動身邊人向我施壓。我絞盡腦汁思考著應對之策。
3日上午9時,我的電話又響了。這次是鎮政府值班人員打來的,稱老黨員在鎮里反映情況,讓我來解決一下。我急忙趕到現場,老黨員十分執拗、不愿離開,非要得到答復不可。我不敢懈怠,苦口婆心勸回了老黨員,并答應妥善處理。
4日一天,兩場調解接踵而至。一年前,劉某與曾某訴訟離婚,在我的調解下,雙方就孩子撫養費問題達成了協議,但男方曾某卻沒有履行支付義務,女方劉某多次要求我督促,可曾某就是不接電話。4日上午10時,我得知曾某剛到家,就立即將其“堵”在屋內,在我一番“情、理、法”溝通后,曾某羞愧難當,當即表示會按協議盡快支付。兩個月前,蘇某與賈某因交通事故產生的醫療費用及相關補償費用等產生糾紛、僵持不下,雙方申請我介入進行調解。蘇某一家人遠在他鄉,約定“五一”假期間返鄉。4日下午3時,雙方坐在一起。我堅持依法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歷時3個多小時,雙方握手言和,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5日上午8時,老黨員應邀來到“金其華調解工作室”。我為其泡上茶、點上煙,然后我們打開了“話匣子”。我認真聽了老黨員的傾訴后,從村民議事、公益事業、民主監督、鄉村治理等多角度來表明村“兩委”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也指出了我們在工作還存在的差錯和不足,同時就老黨員及部分村民反映的修路問題進行了溝通和解釋。最終,老黨員從“誤解”中走了出來,表示要發揮好作為一名老黨員的余熱,支持村級工作,做好其他群眾工作,保證所在村民組道路能夠順利修好。至此父子倆因修路而產生的“隔閡”劃上了“句號”,修路也迎來了“一帆風順”。
5日下午,在假期即將結束之際,我如釋重負,想輕松輕松,到朋友家轉一轉,但急切的電話鈴聲又響了起來:“金書記,我家田埂被東圩組放水沖毀了,我明天就要插秧,今天下午你必須讓東圩組把我家田埂恢復好!”就這樣我又在田間地頭度過了一個“大汗淋漓”的下午。
我的“五一”假期在忙碌中轉瞬即逝。當別人遠行賞景時,我卻覺得最美的風景就在自己的身邊,那便是“勞動”。我的堅守或許平凡,但我認為很值得。(本文作者金其華,霍邱縣夏店鎮磚佛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當選“202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