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交通運輸局于2024年11月12日向六安市祥景運輸有限公司下達皖六霍邱交罰〔2024〕100086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該案件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書,陳述其抓拍的現場現場照片有其他車輛行駛,且與其他車輛外觀及重量明顯不符,經霍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集體討論會研究決定撤銷六安市祥景運輸有限公司違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駛案(案號:皖六霍邱交罰(2024)1000867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撤銷霍邱縣交通運輸局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及已送達的皖六霍邱交罰〔2024〕100086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特此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