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六安市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保護霍邱縣水域的生態環境和資源,維護生態平衡,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事件損害,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保證正常的通航環境和通航秩序。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為保護霍邱縣水域的生態環境和資源,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船舶污染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定,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切實保護霍邱縣水域資源不受污染、生態環境不被破壞,防治船舶和港口污染事件損害,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保證正常的通航環境和通航秩序。
五、主要內容
1. 平戰結合,專兼結合,資源整合。設立霍邱縣防止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成立應急指揮體系、當轄區內發生船舶污染事故,縣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和處置,并根據應急響應級別迅速將有關情況逐級向上級報告。
2. 接到險情或事故報告或通過其它方式發現險情時,應及時與報警源聯系,逐項登記、核實有關要求事項,迅速了解船舶污染事故的情況及救助要求制定具體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應急結束后,縣指揮部對善后處理作原則性的指導。善后處置包括傷病人員的救治,獲救人員和死亡人員的安置,征用物資的補償,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污染地恢復與處置等事項。
六、創新舉措
(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2)依法處置,職責明確,協調聯動。
(3)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持續發展。
(4)平戰結合,專兼結合,資源整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慮
1.資金保障:縣船舶污染事故應急保障資金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保障。
2.裝備保障:根據突發船舶污染水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增加應急處置設施設備、物資和自身防護裝備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技術保障: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建立船舶污染水域應急專家、危險化學品資料、應急物資、典型案例等信息庫,實現信息共享。
下一步將加大對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普及船舶污染事故預防常識,加強船員、公眾的預防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加強對船舶污染急救援隊伍及管理人員日常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及應急處置的能力。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不同類型的船舶污染事件的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船舶污染事故的技能。
(解讀單位:霍邱縣交通運輸局地方海事處 解讀人:張斌 聯系電話:13505643079 地址:霍邱縣交通運輸局地方海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