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霍政辦秘〔2024〕3號),為便于有關部門、學校和社會公眾理解《辦法》,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規范民辦學校管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和《安徽省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要求,縣教育局會同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人社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司法局等6個有關部門,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民辦教育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我縣民辦學校數量眾多,分布較散,管理難度大。由于部分學校管理不規范,近年來在校園安全、辦學行為、服務收費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時有發生,甚至造成了負面輿情,給我縣教育系統帶來不良影響。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民辦學校的規范管理工作高度關注,多次批示指示要求,盡快制定切實可行的民辦學校管理辦法。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2年7月28日,縣教育局組織召開《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研討會,公民辦學校教師及校長代表、鄉鎮中心校校長和法律顧問,共28人參會,就《辦法》內容提出修改意見。
2022年9月15日,縣教育局就《辦法》有關內容征求了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市教體局同意并提出4條修改意見。
2022年10月17日,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試行)》(霍政辦秘〔2022〕83號)。
2023年10月20日,縣教育局召開《辦法》研討會,局分管領導及相關股室站辦負責人參會,結合工作實際對《辦法》進行修改完善。
2023年11月8日,《辦法》通過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2023年12月23日,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縣教育局匯報的《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要 求縣教育局根據會議審議意見修改完善。
2024年1月10日,根據試行情況,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重新修訂并印發了《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霍政辦秘〔2024〕3號),原《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霍邱縣民辦學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霍政辦秘〔2022〕83號)同時廢止。
四、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我縣民辦學校管理,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規范辦學行為,規范招生管理,嚴格落實民辦學校招生政策;加強民辦學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全面提高教師師德素養;加強對民辦學校財務全流程監管,督促民辦學校依法規進行會計核算,加強收費監管,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督促學校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不斷提高民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五、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八章三十三條,包括總則、辦學條件、依法治校、財務資產管理、辦學行為、師生權益、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八個部分,前六章對民辦學校管理的標準條件、制度規則提出明確要求,第七章為法律責任,共有19條,針對民辦學校財務資產管理、教育教學管理、師生權益保障等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出規范性約束,明確了嚴禁行為。
六、創新舉措
《辦法》的制定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同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為確?!掇k法》落實到位,縣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對民辦學校每季度開展一次考核評議,并將考核評議結果與民辦學校年檢、招生指標等掛鉤,督促我縣民辦學校從規范化發展向精細化管理邁進。
七、保障措施
為確?!掇k法》有效實施、取得實效,縣政府牽頭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人社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參照《辦法》有關內容,對全縣民辦學校每季度開展一次考核評議。
八、解讀人及政策咨詢電話
解讀人:戚志俊
政策咨詢電話:0564-608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