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深入貫徹,國家對財政資金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強調要建立健全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重要場合強調,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確保財政資金的高效、安全、規范使用。
安徽省作為中部地區的重要省份,積極響應中央號召,結合本省實際,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不僅明確了財政資金管理的總體要求,還細化了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規定,為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供了有力指導。
二、制定意義
我縣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市關于財政資金管理的政策文件,在結合我縣發展實際的基礎上,出臺了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暫行辦法。該文件的出臺,將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實縣財政資金的集中管理和高效使用。同時,加強預算約束,強化資金使用的績效評估和監督問責,確保財政資金精準投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三、制定的依據和過程
(一)起草階段
在編制過程中,我縣財政局認真借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快財政支出進度的通知》(皖財預〔2022〕126 號)等上級文件,以及《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完善財政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的通知》(霍政辦秘〔2021〕84號)縣級文件,在認真分析我縣財政資金管理的現狀、短板等基礎上,起草了《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初稿)。
我局草擬文件后,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文件的合規性、可操作性等,并及時根據意見建議對文件進行補充矯正,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二)修改完善階段
2024年1月19日,縣政府召開縣紀委監委、政府辦分管負責人,縣發改委、審計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會議,專題研討《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第二稿),我局在充分吸納座談會上各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按照現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對《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文件相關章節進行修改完善,形成《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第三稿)。
2024年1月24日,我局法制審核機構以及我縣司法局對《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第三稿)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形成《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送審稿)》。
(三)審議印發階段
2024年1月29日,我局將《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送審稿)》提交縣級有關會議研究。經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形成《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報批稿)。經履行文件印發程序后,縣政府印發《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的通知》(霍政辦秘〔2024〕14號)。
四、工作目標
在編制過程中,注意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二是堅持與省市政策要求相符合,與縣內有關文件相對應。三是堅持與我縣發展實際相匹配。四是堅持從提升財政資金管理的實際需要,提出有關舉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主要內容
1.財政資金集中審批的基本原則和范圍。文件解釋了我縣開展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的原因,明確了納入集中審批的資金范圍,并要求審批需要遵循以下原則:依法依規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講求效益原則以及??顚S迷瓌t。
2.財政資金集中審批的組織框架和流程。文件明確了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小組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監委、發改委、審計局及財政局為主要負責人。提出各部門與鄉鎮的資金需求需經分管縣領導審核后提交至縣財政局,財政局每月匯總后提交縣集中審批小組審議。
3.財政資金審批程序及項目分類。文件提出對納入年初預算的項目資金、預算追加項目資金、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政府債券資金以及其他資金采取不同的審批程序。其中對4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縣集中審批小組審批后實施,資金由縣集中審批小組審核后撥付;400萬元以上的項目,需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后實施,重大項目報縣委研究同意后實施,資金由縣集中審批小組審批后撥付。
4.資金使用監管措施與責任追究。文件提出對已審批資金但超過3個月未支付的單位進行約談;超過半年未支付以及年底未使用完畢的資金,一律收回??h監委等部門每年對已審批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審計、檢查,對于違反資金使用條例的單位,收回財政資金,并嚴格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5.附則與其他相關規定。
六、創新舉措
該文件在借鑒省市文件的基礎上,認真梳理了我縣財政資金管理的現狀和不足,創新性設立了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小組,針對不同類型的項目資金針對性制定了審批規則。同時,該文件在制定中,及時吸納了最新的政策,與縣內其他政策基本保持了連貫性。
七、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霍邱縣財政資金集中審批工作辦法(暫行)的通知》(霍政辦秘〔2024〕14號),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嚴格審批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