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縣城市高質量發展,促進開發建設方式全面轉型,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根據《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21〕13號)、《六安市城市更新工作方案(試行)》(六城建辦〔2021〕9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縣住建局牽頭起草了《霍邱縣城市更新實施辦法(試行)》,經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城市更新主要圍繞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功能、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等方面展開,包括老舊小區改造、道路工程提檔升級、停車場及城市排水設施改造等,有效推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市民的生活質量,為霍邱縣的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1、文件起草:推動我縣城市高質量發展,促進開發建設方式全面轉型,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縣住建局起草了《霍邱縣城市更新實施辦法(試行)》。
2、意見征集: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7日,縣住建局在霍邱縣政府網站意見征集庫和信息公開網發布了意見征集公告,公開關于征求《霍邱縣城市更新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期間共收到反饋意見2條,未采納2條。
3、合法性審查:2024年8月28日,縣住建局將《霍邱縣城市更新實施辦法(試行)》提交縣司法局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反饋符合審查要求,出具了合法性審查意見。
4、會議審議:2024年9月2日,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霍邱縣城市更新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根據會議討論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5、正式印發:2024年9月23日《霍邱縣城市更新實施辦法(試行)》正式印發實施。
四、工作目標
城市更新主要圍繞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功能、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等方面展開,包括老舊小區改造、道路工程提檔升級、停車場及城市排水設施改造等,有效推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升市民的生活質量,為霍邱縣的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五、文件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分別從指導思想及實施原則、制定機制、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利用各類政策支持、工作要求等,明確了霍邱縣城市更新相關要求。
1、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更新補齊城市功能“缺陷”和“短板”、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為重點,進一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以提升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質量為目標,從人民群眾對城市宜居宜業的需求入手,由粗放型的大拆大建轉向繡花式的精細化微改造,加快補齊生活設施短板,增強防災應急功能,打造就近宜居生活圈,為居住片區人群提供完善的便民公共服務設施,吸引年輕人就近居住、低成本居住,增強城市活力。
2、要健全工作組織機構,成立縣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單位結合本部門職能,指導、服務并推動城市更新相關工作。
3、要明確城市更新項目實施內容及方案,以經營城市為理念做好縣城整體更新規劃方案,逐步推進。
4、要以社區為單位,結合群眾意愿,制定完善的實施方案。
5、要積極尋求各類相關政策支持,爭取城市更新項目資金來源。
6、要明確各相關單位及部門職責,強化監督考核。
六、創新舉措
充分吸納其它區域城市更新經驗,結合本縣實際需求,精準制定改造方案,網格化管理,統分結合,逐步推進城市更新改造范圍。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慮
縣住建局指導各單位按照文件精神,做好霍邱縣城市更新項目的配合工作。統籌城區、細化片區、結合群眾需求編制城市更新實施方案。
政策咨詢單位:縣住建局
咨詢電話:0564-6024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