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何出臺此政策?
答:因我縣此前未出臺相關文件,國有劃撥安置房無法補辦出讓手續,導致安置戶房產不能上市交易。為規范交易行為、保障群眾權益,依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統一補辦出讓的收益金標準。
2. 政策制定有哪些依據?
答:主要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
國土資源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
六安市《國有劃撥土地上已購公有住房和安置房上市交易產權轉移登記實施辦法》
3. 政策適用哪些范圍?
答:縣城區內已登記并領取國有劃撥不動產權證的安置房,需補辦出讓手續或交易過戶的住宅及商業類房產。
4. 補辦出讓的主體是誰?
答:安置戶本人。
5. 政策的核心創新點是什么?
答:明確收益金標準:首次制定全縣統一的繳納標準。
細化土地等級:住宅類土地劃分4個等級,商業類劃分3個等級。
界定安置房范圍:明確適用本政策的國有劃撥安置小區。
6. 補辦出讓需經過哪些流程?
答:① 安置戶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
② 按土地等級繳納收益金(具體標準見政策文件);
③ 由指定單位收取費用并辦理出讓手續。
7. 如何保障政策公平實施?
答:采取三項措施:
深入調研:入戶宣講政策,聽取群眾需求;
基層聯動:發揮鄉鎮、社區干部作用,確保政策公開透明;
分類施策:根據安置戶實際情況靈活推進。
8. 政策如何宣傳和落實?
答:多渠道宣傳:通過宣傳畫、微信群、入戶講解等方式發布解讀材料;
部門協作:聯合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局、稅務局等部門聯動辦理,明確職責分工,依法保障權益。
9. 政策何時生效?
答:2025年3月13日由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執行。
10. 若有疑問如何咨詢?
答:解讀人:霍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利用股 汪凱
咨詢電話:0564-6025633
注:收益金具體標準、辦理材料等細則詳見《通知》原文,可撥打咨詢電話獲取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