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9月2日至12月23日,對2023年度中央財政補助霍邱農業生產能力提升項目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 審計項目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
2023年,省財政廳下達霍邱縣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4096萬元。其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560萬元;農業社會化服務3030萬元;高素質農民培育236萬元;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270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縣農業農村局能夠認真實施各項工作任務。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進一步糾正和改進。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地方實施方案出臺滯后。如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實施方案未按省農業農村廳時間節點要求及時上報。
(二)水稻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存在:一是未能突出服務小農戶,主要體現在小農戶接受托管服務的補助資金和面積占比不足;二是鄉鎮初驗抽查樣本數不足30%;三是部分項目補助金額核算不精準。
(三)糧油單產能力提升項目工作任務不達標。未能完成省農業農村廳工作清單中農業經營主體的任務量。
(四)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存在實施進度滯后、部分項目申報材料不規范問題。
(五)部分專項資金未嚴格執行??顚S?。
三、審計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提出審計建議:一是貫徹上級規劃,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加強績效管理,推進資金撥付;三是規范實施流程,強化內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