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共抓長江大保護的決策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19〕4號)及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南漪湖等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皖農漁〔2023〕35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農漁函〔2025〕138號)擬發布2025年度《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現將《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一、征集時間:2025年1月26日至2月25日。
二、征集方式:
1.登錄霍邱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留言。
2.聯系電話:竇德軍 電話:0564-5166126
3.電子信件。郵箱:179908385@ qq.com
4.信函方式:將書面意見寄至霍邱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霍邱縣老縣委黨校內)(郵政編碼:2374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
霍邱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1月26日
《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過程
(一)起草背景。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前后就長江全面禁捕工作做出四次重要批示,他指出:“長江流域十年禁漁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要決策,務求取得扎實成效。從近期媒體暗訪情況來看,禁令雖下,偷捕未止,落實不力。沿江各省市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提升執法能力,加大打擊力度,斬斷非法捕撈運輸、銷售的地下產業鏈。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了解情況,健全執法合作機制,強化監督檢查,決不能讓禁漁令成為一紙空文”。
2020年8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合肥主持召開扎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再次強調長江十年禁漁工作。他強調長江禁漁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要決策。沿江各省市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細化政策措施,壓實主體責任,保障退捕漁民就業和生活。要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務求禁漁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省、全市打贏長江禁捕退捕攻堅戰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及省農業農村廳的禁漁批復,縣農業農村局起草了今年禁漁通告。
(二)起草經過。經討論起草了《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草稿,并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95號),《農業農村部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19〕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0〕21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政辦明電〔2020〕17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南漪湖等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皖農漁〔2023〕35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農漁函〔2025〕138號)等。
三、主要內容
我縣天然水域禁漁形式主要分為兩種,一是禁漁期。部分時段禁漁區域:淮河(霍邱段)、城東湖(含汲河,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水域)、城西湖、龍潭水庫、灃河(含南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水域)、沿崗河(周集葉橋-臨淮崗大閘)、淠河(霍邱段)。禁漁時段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期內不得從事捕撈活動(含垂釣)。二是水生生物保護區。全年禁漁區域:城西湖、城東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及城東湖省級芡實種質資源保護區。
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我縣淮河等重點水域禁漁管理,有效保護水生生物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晥農漁函〔2024〕123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南漪湖等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的通告》晥農漁〔2023〕35號等要求,我縣決定實施淮河等重點水域禁漁管理,實行“禁漁區”“禁漁期”制度,現通告如下:
一、禁漁區域和時段。
(一)全年禁漁區域:城西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城東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城東湖省級芡實種質資源保護區。
(二)部分時段禁漁區域:淮河(霍邱段)、城東湖(含汲河,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水域)、城西湖、龍潭水庫、灃河(含南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水域)、沿崗河(周集葉橋-臨淮崗大閘)、淠河(霍邱段),禁漁時段為: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二、禁止一切捕撈(垂釣)水產品行為,禁止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禁止制作、銷售禁用漁具,嚴禁從事破壞水體生態影響魚類繁殖的活動。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禁漁規定,對違反禁漁規定者,將依照相關漁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追究相關責任。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捕撈行為。對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禁漁期(區)內,有關鄉鎮要切實擔負起屬地管理責任;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城管執法局、縣水產業發展中心、縣河道管理中心、縣林業發展中心、縣海事處等單位要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違反禁漁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564-110、0564-5166110。
特此通告
反饋來源 |
反饋意見 |
采納情況 |
采納或不予采納理由 |
電話來訪 |
建議非高峰期,允許適度垂釣 |
不采納 |
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不得從事非法捕撈,不得垂釣,不得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故未采納。 |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共抓長江大保護的決策部署,我局起草了《霍邱縣人民政府禁漁通告(征求意見稿)》,并于2025年1月26日至2月25日,通過電子郵箱、網站公開、信函等方式向社會及有關單位征集相關意見和建議。本次共征集公眾反饋公眾反饋意見1條。采納情況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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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情況 |
采納或不予采納理由 |
電話來訪 |
建議非高峰期,允許適度垂釣 |
不采納 |
根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不得從事非法捕撈,不得垂釣,不得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故未采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