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為深入推進項目建設、支持壯大市場主體,縣經信局牽頭起草了《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征集時間: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2月2日。
二、征集方式:
1.登錄霍邱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http://www.tuyjofm.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書面信件。郵寄地址:霍邱縣行政服務中心A909辦公室,郵政編碼:237400。
3.電子信件。發送至電子郵箱19391519725@163.com。
4.聯系電話。 馬思成, 0564-6021021。 來函來件,請在信封表面或者來件主題注明“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意見反饋”字樣。
霍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日
關于《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 》起草情況的說明
為深入推進項目建設、支持壯大市場主體,縣經信局牽頭起草了《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現就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依據
為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我縣工業和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共霍邱縣委辦公室2023年7月19日《2023年全縣工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意見》(邱發〔2023〕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2023年12月27日下午,副縣長毛玲霞召開相關部門和園區負責人專題會議,當面征求了相關部門和園區的意見建議??h經信局進一步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文件草案。
2024年1月3日上午,副縣長毛玲霞、唐明召開文件修訂會商會,進一步修訂完善本方案草案。
2024年1月3日下午,縣經信局召開文件征求意見會,首礦大昌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金安礦業、安徽馬鋼張莊礦業,安徽冠淮食品有限公司、安徽藍思精密有限公司、安徽漢星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參與會商,進一步修訂完善本方案草案.
三、工作目標
重點扶持帶動性強、成長性好的縣首位產業、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工業企業在轉型升級、品牌質量、產品研發、兩化融合、培育產業新動能、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扶持企業規模擴大;扶持企業參展和創新營銷方式等。扶持的企業指在本縣區域內依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四、主要內容
本辦法主要分為五個板塊,分別為資金安排和支持原則、扶持重點、申報審批程序、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附則。其中扶持重點為主要內容,包含7大方面、27個小項。
在深入推進項目建設方面,區分了當年新入統工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額量級并分級予以獎補,其中對技改項目的獎補標準予以適當上浮,凸顯了我縣扎實推進“積樹成林”、“老樹發新干”工作效益。
在支持壯大市場主體和培育專精特新企業方面,突出了對新建投產納規工業企業和“小升規”工業企業的支持,凸顯“遞次納規”行動重要性。同時,以支持“創新型企業”認定為契機,為申報認定專精特新企業奠定納庫基礎。
在支持產業轉型升級方面,以項目評定為依托,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產品認定和展會宣傳,引導企業關注品牌效益。
在加強“畝均論英雄”改革激勵和數字化賦能方面,強化了要素支持力度,以降低企業經營管理成本和引導企業進行零增地改革為抓手,幫助企業提高畝產效益。
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
一、資金安排和支持原則
(一)資金安排
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每年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工作,安排一定的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二)支持原則
1.扶優扶強扶新,突出重點,適度集中,兼顧政策延續性;
2.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重,對畝均稅收或畝均營業收入認定為A類、B類的企業,在原獎勵基礎上分別上浮10%、5%。
二、扶持重點
(一)深入推進項目建設
1.對當年新入統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5萬元獎勵;對上報5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其中技術改造項目在原有獎勵基礎上再提高20%。(補助依據資料:項目上報數據等相關資料)
2.對當年新上一體化壓鑄設備的,給予設備價款5%補貼,最高不超過6萬元。(補助依據資料:設備購置合同和發票等相關資料)
(二)支持壯大市場主體
3.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在市級獎補基礎上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在庫存續期滿1年且實現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統計口徑)的“小升規”工業企業,在市級獎補基礎上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補助依據資料: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庫等相關資料)
4.對當年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的工業企業(礦山企業除外),分別給予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企業上報數據等相關資料)
5.對當年規模工業企業統計員每月給予500元補貼;對規下樣本點企業統計員每月給予200元補貼。(補助依據資料:當年規模工業企業統計庫和統計人員花名冊等相關資料)
6.對當年認定省級市級縣級“創新型企業”,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7.對當年認定為國家級及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通過復審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在市獎補基礎上,給予10萬元獎勵;對“小微企業園”獲得市級績效評價優秀、良好層次的,在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支持培育專精特新企業
8.對當年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專精特新”冠軍等,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國家級50萬元、省級30萬元獎補;對當年通過復審的,在原有獎補資金基礎上予以50%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9.對當年獲得省市縣級“專精特新”稱號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補;對當年進入市“專精特新”培育庫企業,給予5萬元獎補;對當年通過省市復審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四)支持產業轉型升級
10.對當年獲得省級及以上新產品、工業精品、“三首產品”、優秀智能產品、信息消費產品、優秀企業級和行業級工業互聯網企業及首次進入省級電子信息及軟件行業重點企業、重大領域取得國家和省級技術突破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11.對當年參加政府組織的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和工業設計大賽的參賽企業,給予5萬元獎補;對政府組織的參賽企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參賽文件、參賽回執、獲獎文件和證書等相關資料)
12.對當年獲評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智能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數字化車間、“三品”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節水標桿企業、綠色礦山、節能降碳技術裝備等,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市級1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五個一百”優秀企業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給予20萬元獎勵。(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證書等相關資料)
13.對當年參加經信系統組織的展銷會(博覽會)的企業,單個展位費低于1萬元(含)以下的全額給予補助;單個展位費高于1萬元的,在給予1萬元全額補貼基礎上,對高出部分給予50%的補助;對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在央視等主流媒體進行工業精品等宣傳,在省市補助基礎上給予不高于50%費用補助。(補助依據資料:相關文件、費用憑證等相關資料)
(五)支持實施數字賦能
14.加快企業內外網改造升級。對當年完成年度5G基站建設和設備開通目標任務的基礎電信企業和鐵塔公司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當年獲得省支持的企業網絡化改造項目,縣級按照市獎補標準的20%進行配套獎勵。(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15.支持企業對照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標準開展評估工作,對當年評估等級在A、AA、AAA級(含)以上的企業,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10萬元、20萬元。(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16.推動企業上云上平臺,組織開展工業企業上云試點示范,擇優遴選一批當年實施企業上云上平臺項目。對當年被省市認定為企業上云上平臺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17.對當年認定的省級、市級“5G+工業互聯網”、“5G+智慧應用”試點示范類項目,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補。對獲得工業互聯網領域國家級、省級優秀解決方案的以及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的,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補。(補助依據資料:上級文件等相關資料)
18.對企業實施的數字化改造項目,按當年度項目設備、工業軟件購置額,給予10%的獎補,已享受省數字化改造獎補資金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單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補助依據資料:項目實施合同、場景應用資料和稅務發票等相關資料)。
19.安排20萬元資金用于購買數字化轉型第三方服務,幫助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實施數字化改造。對遷入國家級數字化等服務平臺給予50萬元獎補(5年內不準予遷出)。(補助依據資料:項目實施合同和稅務發票等相關資料)
20.對在統工業企業首次安裝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并正常使用的,最高給予3萬元補貼。(補助依據資料:項目實施合同、系統應用資料和稅務發票等相關資料)
(六)加強對“畝均論英雄”改革的激勵
21.對當年獲得“全國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示范園區”稱號的工業園區給予20萬元的獎勵。(補助依據資料:相關文件)
22.對于“畝均論英雄”評為A類企業,給予其用電、用水、用氣費用2%的獎補,單個企業合計最高獎補15萬元。(補助依據資料:發票等相關資料)
(七)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23.對完成“新三板”掛牌或上市備案的企業,按照到位投資額的5%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獎勵。(補助依據資料:掛牌或上市備案、融資和投資等相關資料)
24.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的企業,在市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1500萬元(按完成股改并簽訂協議、上市報備、上市報審、成功上市四個階段,分別兌現1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1000萬元),掛牌企業轉板首發上市獎勵時扣除掛牌獎勵。(補助依據資料:上市、融資和投資等相關資料)
25.對在香港聯交所及境(國)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首發上市成功的,獎勵500萬元;獲得融資的,且募集資金80%以上投向我縣項目建設的,按融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依據資料:上市、融資和投資等相關資料)
26.對按規定在市以外“買殼”或“借殼”上市后,將注冊地遷回我縣并承諾不遷出的,在市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1500萬元;對市以外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至我縣并承諾不遷出的,比照執行。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按簽訂協議并完成股改和成功掛牌兩個階段分別獎勵50萬元、100萬元,晉層至精選層補齊至400萬元獎勵,轉板在境內上市補齊至1500萬元獎勵。(補助依據資料:上市、融資、合同和投資等相關資料)
27.對在省區域股權托管中心股改掛牌的,獎勵25萬元;非股改企業掛牌的獎勵5萬元;對在專精特新板掛牌企業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六政〔2018〕66號)執行。對上市掛牌企業獲得股票融資(包括再融資)用于本縣項目投資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僅可申報一次。通過安徽省股權交易中心實現股權融資的企業,參照本條政策獎勵。上述獎勵專項用于彌補企業上市掛牌成本費用支出及企業技術改造、科技創新,不得發放給股東及高管個人。(補助依據資料:上市、融資和投資等相關資料)
三、申報審批程序
(一)縣經信局按照本辦法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起草并下發申報通知,確定申報相關事宜。申請上述獎勵的企業,需在通知規定時間內向縣經信局統一申報。其中鼓勵企業上市融資由縣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
(二)扶持工業企業項目的,由縣經信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后,對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認定的,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現場查看和原始憑證核對,出具《審計報告》或檢查報告。
四、專項資金使用管理
(一)對所獎補“免審即享”外項目,在縣政府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縣經信局報縣政府審批。
(二)縣政府批準后,由縣經信局、縣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按照本使用辦法及相關規定將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
(三)縣財政局要加強資金撥付方面的監督。
(四)申報項目的企業,若有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情形的,一經查實,除依法收回專項資金外,三年內不得申報專項資金項目。對當年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列入省級以上環保督察整改及違法失信企業,取消獎補資格。如存在政府性擔保機構代償企業貸款情況,企業獎補資金優先用于償還代償資金。
(五)專項資金結轉結余部分,由縣財政局按程序收繳國庫。如出現不足,按照同等比例進行削減(企業統計員補助除外)。
五、附則
(一)本辦法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和縣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如與其他縣級政策文件重復的,按照“從高不從低”原則享受獎補。
(三)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2024年01月03日,我局公開發布了《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2月2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站公開、書面信件等方式向社會征集相關意見和建議。截至2月2日,未收到公眾相關意見建議。
2024年01月03日,我局公開發布了《霍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獎補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2月2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站公開、書面信件等方式向社會征集相關意見和建議。截至2月2日,未收到公眾相關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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